目前分類:拔麻愛講話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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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泡泡拔從OFA的文章中也發現他們對於"conservative management"(我們稱保守療法)有很大的肯定!!(記得!OFA不是口說無憑,他們有實際案例的資料庫)
結果不久就"有人"開始說我沒有說保守療法不好,只是什麼什麼.....,奇怪怎麼第1次覺得這人對於保守療法這麼"善意"啊?!...("你真是"杜正勝"耶~)
現在說"保守療法會延誤手術最佳的時機",奇怪了?...要不要用保守療法或手術的時機都是醫生的專業建議,怎麼會延誤呢?...(難道是遇到"庸醫"嗎?!~)

還有提出一些很爛的說法...
說什麼"採用保守療法狗狗一樣在痛",這更是詭異??...不禁讓我想起一段對話:"你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的想法?"..."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想法??"
照此邏輯來個白吃造句:你看起來很健康很正常,但其實你是"強忍著疼痛"!!~(好口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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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政府的"擾民政策"--換身分證.今年以來我都還沒去換,陸續收到2張區公所寄來的通知說要趕快去辦,不然明年就不適用了,我還特地看看有沒有寫到罰則,結果顯然沒有,所以不換又不犯法,只次不過以後要開戶,臨檢...就麻煩了!!

不過我覺得這在邏輯上說不通,什麼叫做不換新證到了明年舊證就不被認同呢??...難道我沒有辦新身分證就變成"幽靈人口"了嗎?...再加上又要老百姓準備證件照(里長免費拍的很爛),要求又一堆,所以我就懶的拍~我就要明年再辦,怎樣~把我抓去關好了~

當然我的朋友沒有我這麼勇敢對抗官僚,要求我幫他夫妻倆拍證件照(他們倆比我還澳客),結果就找了一天準備了全開白色壁報紙,在陽台上透過自然光拍攝,拍完後在電腦上看才驚覺"大事不妙"!~
因為當天陽光不夠強烈,也沒有用反光版,加上位置的關係,所以背景"居然不白"?!...那我還特地用白色壁報紙幹麻??...真是"計畫趕不上變化"!!

難道我就認輸,給照相館白白賺這3-4百塊錢嗎?...那當然不可以,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不給人家賺!!呵~
但是我又不會Photoshop,該怎麼去背呢?...用PhotoImpact處理的效果又不好,到時候恐怕會被退件,左想右想,後來終於想到好像有一種軟體可以使用,完全不需要會Photoshop,只要會按滑鼠就可以了!!

摸索了1天,終於把背去到滿意了,我想常人應該完全看不出來有經過加工,實在太滿意了,滿意的主要原因是:符合我懶的原則,不用花時間學,馬上用馬上好!!

去完背後,再用之前做大頭照的軟體來編排,這有一個很可惡的地方,就是證件照有一定比例的要求,例如:頭髮頂到下巴要維持在3.2~3.6cm之間...什麼東西ㄚ!~政府無能卻來反過來要求人民符合他們制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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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看不懂沒關係,純粹無聊唸一唸~)

給某位老兄...
你對脫臼或自然脫出有你自己的看法是你家的事,既然你批評到別人,那我就學學你也來批評一下!
1.CHD的狗狗脫出過程也可能會磨到骨頭,只要骨頭磨骨頭本來就會痛,但對不同的狗狗而言疼痛的程度都不相同,有些甚至在走路上完全沒有徵狀!
2.已經完全脫出的話,就沒有骨頭磨骨頭的問題,自然沒有骨頭上的疼痛,都是靠肌肉.韌帶等周圍組織支撐,運動過度頂多是肌肉酸痛(沒過度當然不會痛),肌肉酸痛比起骨頭摩擦的痛可是輕微多了(正常人都知道),而且肌肉酸痛可以經過休息就恢復,而且越強健的肌肉能運動的時間更長,不然狗友的狗怎麼能練到游泳游4個小時,回家休息後隔天一樣生龍活虎,這就是事實!!

別人不懂,你最懂,但是你又不是狗,你更不是別人,你哪來的資格說痛不痛,在不在乎?...難道你有幻想症?...

你到底懂不懂ㄚ?...不懂要說嘛!!
叫你讀書你不讀,結果現在什麼都不懂!~趕快多問問醫生,但千萬不要問到比你更不懂的喔~

ps.虧你還說懶的辯論和浪費時間,每次都你在批評,從這點就看出言行不一,那怎麼能相信你對於CHD的知識是可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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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電視上一支有柯基犬的廣告讓我改變了對柯基的印象,因為在這廣告之前我沒看過"有尾巴"的柯基犬,這讓我不禁想到一個非常好奇的問題,為什麼柯基犬要剪尾巴呢?...
是我的審美觀跟大眾不一樣嗎?...我覺得有尾巴很好看ㄚ!!...百思不得其解?!...到底其中的奧妙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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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
休假回來去小客廳用餐,結果發生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出現了2隻nike,我看了半天覺得怪怪的,怎麼幾天沒見nike表情變年輕了,是喝到麻麻的歐雷嗎?!......
一問之下,原來是kitty妹妹,剛收養回來的,她很nice,不知道為何會被人遺棄?...她跟nike真的很像兄妹!!這也是nike麻愛上她的原因了!
不過一隻的累不是x2就可以的,那要花更多的心力去照顧他們囉!~(nike麻,房子換更大一點的就可以囉!!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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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觀察並和狗友討論有關拉拉和黃金的個性上的不同,終於獲得了大致上的結論!!(~賀~)

拉拉是很簡單的狗狗,沒什麼古靈精怪的想法,其實就是"呆"啦!~或者說"傻傻的分不清楚"!(蠻貼切的~)個性上比較隨性,什麼都好,要去東就去東,要去西就去西,大而化之,任人宰割...

至於黃金不同了,黃金比較"賊",常常在察言觀色(有的還會斜眼看人),行為上比較有創意,個性上有自己的主見,情緒的表達也很直接(有的甚至會"擺臉色")~

也因為這樣跟黃金生活,拉拉生活是不一樣的,跟拉拉生活...基本上自己不要變"笨"就好了!黃金的話,則是要常常跟他"鬥智",這也有好有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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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整理出幾個重點...
1.人需要不斷的"社會化"
2.好人難為
3."劣幣驅逐良幣"的嚴重性

(以下要談的,對於尚未踏入社會的人來說可能無法切身體會,但提早了解也不錯!)
我最近讀到有關社會學的書,進而對於人的社會化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人是社會的一份子,我們無法要求社會來配合我們,我們僅能調整自己去適應這個複雜的社會,對於一直無法適應社會的人,終究會產生問題(例如:很多的負面思考及情緒),問題累積久了就會出現異常的行為(例如:傷人或自傷).

在社會中你可能會面臨各種難題,甚至2難,例如:工作的因素,經濟的因素,感情的因素,朋友的因素,意外的因素,政治的因素...太多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得必須要不斷的調適,而這樣的調適幾乎是一輩子的,這樣你的人生才不至於灰暗!
其實有一部份人因為一時無法調適而會選擇"逃避",但我想你逃的過這個問題,還是得面對下一個問題,唯有找到好方法大原則,讓自己能夠處理大半的問題,這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如果你要當個壞人,我想你需要社會化的程度不多,因為你不必有符合社會期待的價值觀,你可以為所欲為,而你也不必在意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如果沒有犯法的行為你根本可以快快樂樂.輕輕鬆鬆的過日子.
如果你要當個好人,那你就辛苦了,你必須盡量符合社會的期待,要包容,忍耐,被欺負,不公平的對待...等,不符合道理的事都是必須要經歷的,你可能因此常常面臨到煩惱,常常心情沮喪,恨不得寧願當個壞人,何必這麼辛苦當好人呢?...

沒錯這是個很奇怪的現象,我們不是常說"沒有人要當壞人"嗎?那為什麼是"好人難為"呢??...是的,只有好人才會說"沒有人要當壞人",只有好人才會覺得當壞人不好,這邏輯上真的很怪,壞人好當,那為什麼不選擇好當的壞人,而偏偏有人要去當辛苦的好人??...
我們可以推論,一定有什麼重要的關鍵,讓這些人寧願選擇當辛苦的好人,沒錯!~這關鍵就是身為人的核心價值,也是符合多數社會的期待與認同,因為這樣我們的人生就有了價值.

接著我說明一種普遍不合理的現象,在經濟學上有一個很重要的理論-"劣幣驅逐良幣",雖然是經濟學提出來的,但卻常常出現在我們週遭!~這對任何組織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為當劣幣驅逐良幣後,這組織也即將滅亡,舉個例子:在公司裡我們多多少少會遇到爛人,而這些爛人很自私,只為自己著想,而好人則常常忍氣吞聲,時間一久,爛人依舊在,但好人因為日子越過越痛苦而離開這個公司,漸漸的這公司就只剩爛人了.

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不過這樣的情形好人也是要負責任的,就是因為當爛好人,一再的容忍,導致這些爛人沒有被趕走,該走的沒走,不該走的卻失意的離開,這是最遭的狀況了!
任何主管都必須要體認這樣的嚴重性,該驅逐爛人的時候就該驅逐,真的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給機會,不然到頭來會害到自己.

結語:
1.常常有人為了狗狗的社會化不足而困擾,但我想自己社會化不足的問題比那嚴重.複雜的多了,何不先處理自己社會化過程中的問題呢!?
2.好人難當,但當好人我們才能展現身為人的價值.
3.記得!身為良幣是有責任要抵抗劣幣的入侵的.

ps.大家可能會覺得我怎麼會在這裡提到這些?!很簡單...我們任何人的周遭都可能有小人,團體裡面更多,所以提醒大家要慎防小人,不值得因為他們壞了我們的情緒!
"生氣,是因為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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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起這個話題,真的很容易讓"愛心媽媽"受不了,這真的是一個無關對錯的問題,但是我依舊要盡量以中立與理性的角度來看待這樣的課題!
要找到比我們更有愛心更有同情心的人大有人在,但不代表有同情心的人做法就一定是適當的,或許至少在她自己的想法中是好的,我很佩服願意暫時或長期收容流浪狗的人,可以說是我佩服的五體投地,每當我看到路上的流浪狗時我也很同情,但是我的理性分析後我還是寧願被人說沒有愛心,也不願再造成牠更悲慘的機會.

如果今天我有能力去為牠們做一些事,我何嘗不願意,但我看過很多一蹶不振的例子,你今天無條件的收容了一隻流浪狗,那麼同樣是不是也可以無條件的收容所有的流浪狗,我想沒有人會回答是,因為這絕不是個人可以做到的,柯賜海財產上億他能救多少流浪狗?他又能照顧多久?他能維持什麼樣的品質?

每一個願意付出一些愛心對待流浪狗的人我都很佩服,但不能因為我開個收容的地方就是比較有愛心,這樣的邏輯是不通的,流浪狗在街上流浪的好一陣子,牠融入的街上的生活(適者生存),突然間有個愛心人士將牠帶回和成群的狗狗收容在小小的地方,真的這樣是對牠們好嗎?...或許在街上他們生存的時間很短暫,那問題是整天被侷限在一定範圍的地方活個10年這樣算是好嗎?...

當然如果是一隻一隻做中途,一隻一隻送到願意收養的人家裡,這或許還好,但當你送了超過100隻,你是否能做到後續追蹤的工作呢?如果不行,那麼萬一牠受到虐待,那會不會也覺得對不起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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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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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店名:Pink & Life品克寵物生活館
地址:台北縣永和市安樂路18號
事件:一隻叫wing的黃金獵犬送去洗澡後就人狗分隔陰陽地.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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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上上刑事訴訟常識課!!
這有些知識常常被人誤解,甚至還在電視上錯誤散播,今天就來釐清一下!~

1.被告可不可以一直保持沉默??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項條文: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
一...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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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題似乎跟狗狗無關,不過這東西實在太好了,我實在沒辦法不說!!

應該有100%的人去照相館拍過大頭照吧!如果是要新式身分證用或護照用,我會建議還是去照相館,以免被退件!
但其於一般用途請不要再去被坑了,拍一套起碼要350吧,更可憐的是...洗出來還不見得滿意!!
所以我要推薦大家一個超級好方法,這方法在電子郵件中就有流傳過了,我只是實踐者!!
步驟如下:
1.先找面牆或適合的布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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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閱讀一本叫做"所羅門王的指環"的書...是一本舊書了啦~
(它是一本與蟲魚鳥獸親密對話的書,作者是動物行為研究的先驅)
我剛好看到一段關於養狗的敘述......與大家分享

不要以為在鬧市公寓裡養狗事件殘忍的事,其實,狗的快樂大半要看你每天能花多少時間和牠在一起,以及牠是不是能常常陪你去辦事.
牠不會在乎在你書房門口等好幾個鐘頭,只要最後牠能陪你散十分鐘的步.對狗狗來講,你和牠之間的友誼就是一切.
不過你得記住:養狗絕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牠並不是你的僕人,可以說不要就不要.遺棄一隻狗就等於殺了牠.
還有一件事也得注意的,如果你是個情感特別豐富的人,在養狗以前一定要有心理上的準備,因為你的朋友比你的命要短得多,十年或十五年之後,一場傷心的分手幾乎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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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委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0950131915號
您好!台端致本會首長信箱詢及日前屏東縣九如鄉「台灣之星」寵物店涉嫌虐待寵物一事,本會亦甚為重視,事發當日立即與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聯繫,除掌控現場狀況外並與該所共商因應措施,茲將本案之始末與處理情形分復如次: 1.本案係民眾於95年6月5日向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投訴之案件,是日該所立即派員至現場查訪,發現現場約有75隻犬隻,身體普遍有瘦弱、脫水及皮膚感染現象,當場已有1隻死亡,確有受虐待情事,然該場負責人毆遠明並不在場,僅有一名小馬先生在場負責照顧,開門並同意相關人員入內訪視,故該等犬隻仍為飼主所有,非屬棄養犬隻,該所自不得依動物保護法第32條第1款規定逕為沒入之處分,遂爰引同法第33條之規定,將犬隻責付飼主飼養並限期3天內改善,且要求飼主應對犬隻給予充足之餵食飼料與飲水,罹病犬隻應施以妥善的醫療照顧。 2.翌日95年6月6日獲通報得悉該場並未依規定改善,且犬隻仍陸續死亡中,該所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並派消毒車進行屍體與週遭環境消毒工作,再次清點犬隻為67隻,並延請2位獸醫立即對罹病犬隻施以診療,並限制犬隻移動,然歐姓負責人仍未出面,無法進行必要之訪談紀錄。 3.95年6月7日該所第3次至現場查訪,發現環境仍未改善,立即與現場許多前往關心本案之動物保護團體就犬隻處理達成以下共識:基於維護受難動物之基本動物權原則,須採取必要之緊急避難措施,由該所將犬隻全部接收並代為保管,犬隻暫時交該縣委託之屏東科技大學附設動物收容中心收容照顧,對11隻罹病或瘦弱犬隻另為延請該校動物醫院繼續診療,該所並承諾儘速完成動物保護第33條沒入犬隻之行政作業程序,俟沒入處分行政程序完備後,該所同意將沒入犬隻分交關切本案之動物保護團體認領養。 4.又本案飼主歐遠明之處分乙節,查歐員行為業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2條規定,得分別依同法第30條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法第25條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復查歐員於94年間於高雄縣大寮鄉亦發生類似案件,屬累犯性質,該所將從重處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敬上

2.屏東縣政府
敬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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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任何人最好都要有認識懂法律的朋友!
自從我在學校上過一位高雄高等法院法官的課後,我體會出原來法律是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真的是這樣,如果你不懂法律,在法律面前你注定會吃大虧的!
大多數人總以為我是在做好事ㄚ?...但是當你真正遇到這樣的問題時,你就會更清楚下一次該怎麼做!
有的人也會過度引申為:那大家都不要做善事了.
這真的有點過頭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我說過這是法律上的瑕疵,但法律並沒有說不要做好事,好事一樣照做,但在做之前務必想想在法律上是否允許你這麼做!
儘管法律上有瑕疵,但我們還是需要法律還維持基本的秩序,法律是無情的,人是有情的,法律上的事就用法律的角度去看,不然最後吃虧的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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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位在光復北路上一間空屋的郭姓屋主,12日上午指控星海羅盤「葉教授」之子葉智豪,涉嫌欺騙北市消防隊員,謊報屋主兩周沒有餵養哈士奇,讓狗鎮日哀鳴,並要求消防人員入屋將狗帶出,之後還迅速將狗閹割、改名,他因此要求償1000萬元精神賠償。
一隻名叫「塔塔」的哈士名奇名犬,引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奪大戰。

郭姓飼主12日找上台北市議員羅宗勝陳情,指稱自己於4月12日出門上班,沒想到心海羅盤「葉教授」的兒子葉智豪卻打電話報警,說自己已搬離且二周沒有餵養這條名犬,任憑狗兒鎮日哀鳴,要求消防大隊進行救狗行動。
市議員羅宗勝指出,葉智豪對外表示塔塔飢餓多時且整天哀號,願意代為照顧,但卻拒絕代管同案的兔子,根本就是覬覦塔塔想要強佔,而消防大隊怎麼可以隨便破窗而入,又隨便將狗交給陌生人?羅宗勝表示,如今塔塔還在葉智豪手中,並被改名為LuLu,郭姓飼主現在不僅要將塔塔要回,也要控告葉智豪詐欺、偽造文書、侵占、毀損、教唆犯罪,並提出1000萬元精神賠償,此外,飼主以哈士奇可生三胎,一胎8隻,再以每隻幼犬市價3萬5的價錢計算,堅持向消防隊求償84萬。
無端捲入這起糾紛的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許志敏指出,當天抵達現場確實有聽到狗的叫聲,研判後不需要破門而入,因此以雙節梯進入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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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題最近看了一些文章報導,確實有值得思考的地方!
通常我們比較常聽到犬醫師為病患/酗酒/孤獨/憂鬱/寂寞的老人們帶來不少的撫慰,確實這在一些文獻報導上早有這樣的研究,我也深信這樣的方式真的能讓這些人獲得生活的樂趣,甚至是依靠!~
說實在的,有義工願意復出時間與心力,帶著狗狗去服務人,真的不是我們一般人所能體會的,為此我們要為他們致敬!!

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也無法否認可能帶來的一些缺點,為什麼說會有缺點呢?...

因為這些狗狗長期與這些人接觸後,畢竟是會有情誼的產生,況且對於孤獨寂寞的老人來說,牠們甚至比那些不肖的兒女來的親近,更甚是精神的依靠,我相信一定會有人在一次的聚會結束後,就期待著下一次的到來,這種情誼我很動容,但我不得不想到可能發生的問題,也就是當狗狗因為某些因素無法再服務了,這時候是不是會讓他們又產生無助.失落甚至絕望的感覺呢?...
那這樣的情形會不會引發更大的問題?...我不知道目前有沒有預防的措施,但我想因為有投注情感在這些狗狗身上,所以或多或少一定會有難以割捨的情形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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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看到有人在借題發揮了,好利害...跟阿扁一樣!!

有誰說Cosequin DS可以治療CHD呢?...除非這個人有幻想的問題吧!
還說葡萄糖胺會跟安慰劑一樣,我也可以找出一堆相反的文獻啊!你到底有沒有去看過實際的證據呢?...妳沒有嘛!!妳是爆料天后嗎??...(更何況我懷疑那是用人的文獻報告)

又說道..."Cosequin會造成皮膚過敏,這也是有醫學文獻可以佐證,更是許多狗狗親身的經驗可證明,自己不用功卻怪醫師太專業"
拜託~我也可以找到很多有利於Cosequin的醫學文獻,妳要不要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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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游泳摔斷腿 求償被拒 ~
【聯合報】http://udn.com/NEWS/LIFE/LIF4/3120754.shtml
【民視】http://www.ftvn.com.tw/Social/2006117S04M1.htm【影片】mms://video.ftv.com.tw/video/060117/2006117S04M1.wmv
狗俱樂部內的室內游泳池,約有二十多米長,有一個會議室那麼大,周小姐指一旁的磁磚階梯太滑又高,愛犬因此摔成髖關節受傷。
圖/周小姐提供
周小姐帶愛犬巴柏到狗俱樂部游泳卻摔成髖關節脫臼,愛犬為此動了兩次手術,圖為巴柏右後腿無法伸直情形。
圖/周小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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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最近有一家糾紛不斷的動物醫院在別處開了分院,有趣的是它不是叫"XX動物醫院 XX分院",而是到了另一個地方就改名字了,很不合常理吧!...為什麼不用原來的名字呢?...是因為名字已經用臭了嗎?...改名是為了讓不知道的人有好的感覺嗎?...令人匪夷所思!

我來回應一下一些問題!並替狗友回應一下...
1."搞清楚,你以為你是誰呀,要刮別人鬍子之前,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要說偏頗,要說不理智,我想說這話的人也不輸人吧,更何況我一點都不想認識你好嗎"
[回應]:我看人果然沒錯,確實是偏頗且固執

2."若說單純的提供切身成功的經驗,就是偏頗,那請問什麼才是公正"
[回應]:我指的根本不是這點,弄不懂我的話可以問我ㄚ~不用瞎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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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樂狗的負責人也就是四千金的主人,還是沒有負責任的把事情處理好,bubble家也已經寄存證信函了,希望這麼大的店家不要忽視任何一位顧客的聲音,在此之前我們僅能希望去到那裡消費的狗友,一定要小心狗狗的安全!!後續追蹤中...


從bubble摔傷右後腳脫臼以來今天剛好滿一個月,這一個月對我們身邊愛她的人來說是一段很長很煎熬的時間,難過、無助、擔心、但是我們也感受到很多關心、也得到很多幫助、….想和這個網站的狗友們分享。

[事情發生的過程]
7月11日
那天下午我們帶bubble去塔攸路的樂狗生活館游泳,當天游泳池沒有其他狗狗在游,只有bubble拔和她在裡面。還沒開始游,bubble下樓梯時就從游泳池旁的樓梯上摔下來,撞到旁邊的牆(像是鋁門材質),”砰”一聲巨響。整個餐廳所有的人都聽到,沒多久我看到bubble回到泳池平台上面整隻縮在牆邊(整個過程很短),站不起來。我趕緊衝進去,告訴bubble拔她站不起來趕快把她抱起來。這時候餐廳的服務人員才跟著進去泳池區….bubble的右後腳無法著地,交叉到左後腳的後方,我們在店裡觀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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